他山之石
○耳冬(书评人)
尼尔·弗格森的《巨人》一书是一部综合反映美国国际战略与关系的著作。作为知名历史学家,弗格森在解读美国历史方面表现得相当熟稔,文笔自然流畅,充分反映了作为学者的深厚知识存量。不过,这些知识技能,并不表明其观点就一定能够顺理成章地征服读者。
比如,弗格森在联合国与美国关系地位的论述方面,让人颇觉错愕。作者认为“联合国在很大程度上是美国创建的”,“美国需要联合国,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对联合国的所有国际协定美国都会同意签字。联合国需要美国,所以它必须容忍它的这位主要赞助人”。作者进一步引申,在伊拉克战争等表决中,一些常任理事国滥用否决权,影响了美国的军事行动。
联合国的存在价值毋庸置疑。1945年10月24日在美国加州旧金山签定生效的《联合国宪章》标志着联合国正式成立。《联合国宪章》的宗旨之一是,“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并为此目的:采取有效集体办法,以防止且消除对于和平之威胁,制止侵略行为或其他和平之破坏;并以和平方法且依正义及国际法之原则,调整或解决足以破坏和平之国际争端或情势”。同时确立了“各会员国主权平等之原则”。由此可见,在现代国际关系架构中,联合国的地位不容动摇,这是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文明成果。
事实上,美国也并不能保证所有战争就一定是正义的。是否正义,也不能仅由美国式思维作出片面的回答,更不能仅仅寄望于其良好的愿望。以伊拉克战争为例,当年小布什和布莱尔信誓旦旦,坚称伊拉克有大规模化学武器,坚持要对伊拉克发动战争,后来的结果路人皆知。也很显然,这是一场师出无名的战争,尽管美英最终取得了胜果,但同时必定为国际秩序酿下恶果,因为每个战争发起者,都会坚称自己所从事的是正义的战争。如果一个理论上更具包容性的联合国尚且不能成为遏制战争的控制阀,军事干预很可能成为常态,相较于推翻萨达姆,美英的战争欲望更应令人警醒。
弗格森同时还以大量篇幅分析了南联盟战争。然而,作为一位享有盛誉的历史学家,作者居然漏掉了一个极其重要的篇幅。1999年5月8日凌晨6时,从美国本土起飞的B2隐形轰炸机经过两次空中加油后的不间断飞行,趁着夜幕飞抵南联盟上空,用5枚精确制导炸弹,从不同方向对中国驻南大使馆,毫无偏差地击中了位于新贝尔格莱德樱花路3号的中国驻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大使馆,新华社记者邵云环,以及光明日报记者许杏虎和朱颖当场遇难,伤者数十人。轰炸一国大使馆,到底意味着什么,想必只要翻翻《联合国宪章》便不难明白。
确实,若以今昔对比,历史上的许多帝国表现得更为赤裸裸,更为残暴。今天之所以这样的现象鲜有发生,这理应归功于人类社会的共同努力,其中一个重要因素便是有了联合国这一个公开博弈舞台的存在。当然,历经半个世纪的联合国,也许在某些方面有改革的必要,但各方努力推动改革的意义理应远远大于发动战争的意义。如果联合国成为大国附庸,其存在就不可能带来和平,反倒像是帮凶。显而易见的是,相当一部分成员国正在通过种种努力,避免这种现象的出现。
二十一世纪是和平与发展的世纪,怎样在最大限度兼顾各国利益的同时,建立和平发展机制,这当是人类文明的共同求索,也是联合国的责任所系,而非某一“巨人”所能左右得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