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提出,博物馆研学旅行要坚持教育性、实践性、以人为本和安全性的原则。开展研学旅行的博物馆应具备相应的设施设备,并要至少为每个研学团队配置一名专业研学工作人员;对研学旅行承办方资质要进行审查。
《意见》还要求,研学课程或教育内容要由博物馆联合中小学或其他主管部门共同开发,与学校教育内容相衔接,同时需健全博物馆研学评价机制。博物馆要与研学旅行主办方或承办方签订研学旅行服务协议和安全责任书,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陕西省文物局要求各地文物行政部门、博物馆要充分抓好研学热潮,准确把握陕西文物系统在构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与教育部门密切合作提高博物馆研学质量,推动陕西省博物馆研学旅行健康发展,创建一批博物馆研学示范基地,打造陕西博物馆研学品牌。(陌 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