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宣部副部长孙志军,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邬书林、孙寿山,辽宁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张江,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乌兰,天津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陈浙闽,辽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任慧英,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家巍,天津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荣新海,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吴力田、总经理额尔敦等出席签字仪式。
邬书林表示,此次三方股权合作,发挥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实现了跨地区合作,为进一步整合优化新闻出版资源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示范意义。希望三方加快落实合作项目,为跨媒体、跨地区、跨行业战略重组创造新经验。
根据此次达成的股权合作协议,出版传媒与天津出版拟共同出资设立的股份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对出版、发行及相关文化产业投资、管理、经营及资产运营、管理等,注册资本约5.2亿元。天津出版出资约2.86亿元,占其股份总数约55%;出版传媒以现金出资约2.34亿元,占其股份总数约45%。内蒙古新华新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图书、音像制品、文化用品发行和销售,及对发行及相关文化产业投资、管理、经营及资产运营、管理等。待内蒙古新华资产评估审批后,双方协商确定注册资本及股权转让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