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黎卿(书评人)
一个偶然的机会,有幸拜读倪正茂教授的《激励法学探析》一书。该书延续了倪老先生一贯犀利的笔锋,对所涉问题不走中庸之道,总可“标新立异”。比如之前被炒得沸沸扬扬的律师微博直播庭审事件,倪教授在报纸上发表《公开审理的逻辑依归》,文中就大大批评了那些把皮球踢给最高院的“骑墙者”,直接指出律师微博直播庭审不仅符合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更能最大限度地贯彻执行公开审判原则。长期以来,倪教授在其大量论文、著作中,始终以一个严谨的学者态度,对各种似是而非的成见提出异议,分析是非,辨明正谬。
在《激励法学探析》中,作者一如既往地有“批”有“评”、有“论”有“辩”,让读者看得饶有兴味。例如该书中小到对“激励”、“刺激”的异同、“激励法”、“奖赏法”的区别,大到有学者否定有所谓“激励法”,作者都给予了清晰的解答以及有力的反驳,且看书中片段:“激励当然带有刺激性,但刺激不一定都是激励”、“毫无疑问,奖励法是激励法,因为奖励法可以激发、鼓励人们为一定行为以实现满足获奖这一需要的愿望。但激励法不仅只是奖励法。一切可以激发、鼓励人们为一定行为,以实现满足需要的愿望的法,都可视为激励法。”、“如实肯定奖赏之法的客观存在,论定其独立性,才是正确的”……诸如此类,不胜枚举,作者寥寥几笔却苍劲有力地回击了对激励法学的客观存在存有质疑的“骑墙者”乃至“反对者”。一本《激励法学探析》,细细读来,不仅在法学见识上使人得到了长进,更加修炼提升了自己的逻辑思维方式,实属难得。
该书正文分为五个部分,分别对激励法的定义、激励法的特征、激励法的分类、激励法的原则、激励法的运行进行了详细的阐述。每一个部分作者都采取了循序渐进、娓娓道来的形式把空气般看不见摸不着却又可为人感知的法律概念进行抽丝剥茧般的逻辑解析。如在论述激励法的定义时,作者把这一定义的涵义分为三层,分别为“其一,激励法是法律。”“其二,激励法是实施激励的法律。”“其三,作为法律,激励法是针对‘人’的特定行为而实施激励的。”由此点出了激励法作为法所具备的权威性、普遍性、稳定性、强制性以及激励法由其激励功能所决定的何者为激励法、何者非激励法。
批判精神无疑是力求创新者必备的一种品质,就像倪教授常说的那样,法学研究也好、科学研究也好,总之,一切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研究,都要与成见交手,或赞成,或反对;都要提出新的见解,不能一辈子跟在别人后面,亦步亦趋,不能总是吃别人嚼过的“馍”,因为这样你永远尝不到新鲜的味道,永远吸收不到最好的营养。
正是在这样的创新精神指导下,生命法学、法律战理论等新的学术领域出现了。而今,激励法学的研究也随着《激励法学探析》一书的出版,揭开了又一重大法学研究大戏的序幕。该书尚未问世时,即已取得中国“十二五”重点出版规划项目的殊荣,该项目法学类共有三十四种,其中只有三种是个人专著。如今宏篇巨制正式面世,怎能不对倪老衷心祝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