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版传媒商报讯 6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高票通过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该法将于2023年9月1日正式施行。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共8章、72条。其中第3章“无障碍信息交流”中,第31条提出国家鼓励公开出版发行的图书、报刊配备有声、大字、盲文、电子等无障碍格式版本,方便残疾人、老年人阅读。国家鼓励教材编写、出版单位根据不同教育阶段实际,编写、出版盲文版、低视力版教学用书,满足盲人和其他有视力障碍的学生的学习需求。第36条指出,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等应当考虑残疾人、老年人的特点,积极创造条件,提供适合其需要的文献信息、无障碍设施设备和服务等。(张馨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