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作协3月1日发布的新评奖条例中,评委投票一改过去的匿名投票,转而采取实名制投票。此外,网络文学可以参评,但必须落地出版。茅盾文学奖评奖办公室主任胡平近日接受采访时也表示,评奖改实名制有利于增加评奖的公正性和透明度,避免人情票。
投票方式的改革,目的是为了提升茅盾奖的社会公信力。不过,寄望于一次投票方式的简单转变,便实现所希望的结果,这似乎并不现实。
投票方式本身就是一枚硬币的两面。实际上,匿名投票也并非一无是处,至少对于那些期望更加公允,更能信守文学本质规律的评委而言,可以借此规避人情之累,毕竟置身这样一个人情社会之中,低头不见抬头见,很多人情世故只能意会,难于言谈。认为实名制可以提升公信力,其用意不外乎是,投票者坚信选票与自身学术道德有着强烈的内在联系,非此不可。换言之,评委对学术道德极尽顶礼膜拜,其矢志追求程度,远甚于人情所困,公关所诱。
某种意义上,此类改革更倾向于技术手段的变化,评奖公信力困惑并非文学范畴的惟一。比如说,眼下各类评选屡见不鲜,理论上讲,这些接近于国内“顶级层面”的评选理当赢得社会的普遍认同,然而,科技部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日前发布通告,正式撤销西安交通大学原教授李连生等2005年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的决定。在院士评选中,个别现象却也令人触目惊心。今年“两会”上,一些院士委员代表就极力揭穿一些院士候选人拉关系、包装成果,乃至候选人所在单位集体“跑院士”的问题。虽然有关方面,对社会盛传的文学评奖中存在“跑奖要奖”现象予以坚决否认,但其评选结果,往往难以赢得公众认同却是不争的事实。
将文学评奖归咎于物化,看似有理,实际正是文学自已发声无力的表现。也正是因为那些更能受到公众支持,更能秉持文学原则的声音无法成长壮大,物化之风才得以蔓延。当然,文学评奖虽应尊重公众意见,但也应力避堕入“超女”式选秀误区,毕竟文学有其思维先锋与思想超越的一面。而文学能否体现先锋超越特征,取决于其是否具有免受外力干扰的独立判断,这是文学不断发展进步的重要根基。倘若文学本身夹杂太多无关因素,或者面对利益诱惑而无法自持,自然只能徒有其表,也难避免一些人借此实现肥硕的利益。
重提文学的本来特征,这是重建有助于文学发展评选标准的必然前提。不能无视的现实是,当下文学评奖“门户之见”的现象不可谓不突出,比如对网络文学的下意识抗拒。理论上,真正的文学不应拘泥于其载体是传统的纸张,还是新兴的网络,虽然舆论一再疾呼,给网络文学以应有的文学地位,但在当今文学评价体系中,网络文学不受人待见则是公认的事实,更不乏知名人士对网络文学极尽鄙视之言。
投票方式的变化本身就是一次改革,改革当然有利有弊,也不可能一蹴而就。改革要想实现积极意义的最大化,除了从制度设计上努力尊崇科学外,理当辅之以更多配套措施。具体到茅盾文学奖的评选办法上,怎样使评奖标准更能彰显文学本义?怎样使评奖过程更能公开公正公平?怎样使那些心怀偏颇的评委不敢乃至不屑于“以身试法”?这或是投票机制更替之外,理应积极思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