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记者 文 东 马 莹
两指标折射行业发展轨迹
值得一提的是,该报告依据2010年新闻出版统计年报数据,对2010年和2009年新闻出版产业数据进行了同口径对比分析,延续上份报告使用了“总产出”、“增加值”两项指标,更加贴近产业发展需要,也折射出政府在新闻出版产业统计信息服务方面的更新和进步。
据介绍,总产出是指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常驻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货物和服务的价值总和,反映国民经济各部门生产经营活动的总成果。目前在国家统计中,第三产业通常采用总产出指标,只有第一和第二产业(包括农业、工业和建筑业)采用总产值指标。增加值是指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常驻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出的全部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对于单一部门而言,称“行业增加值”;对于单一地区而言,称“地区增加值”;对于全国而言,称“国内生产总值”,即GDP。2010年,我国新闻出版业这两个指标均超过2009年数值。
据悉,报告的基础数据采集时间为2009年12月31日至2010年12月31日,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按照经国家统计局审核批准的新闻出版统计年报报表制度自下而上采集、审核。据新闻出版总署产业发展司司长范卫平介绍,今年的产业分析报告增加了同比增减变化,比去年的报告更加科学、完善、系统、全面。
就新闻出版细分行业规模而言,印刷复制业仍是新闻出版业中的支柱产业。印刷复制业总产出占新闻出版业总产出的64.4%、增加值的60.5%、营业收入的64.0%,远远超过新闻出版其他产业类别,在全行业中居于主要地位。
就新闻出版细分领域增长性而言,数字出版总产出和增加值较2009年增长31.6%和23.7%,超过全行业增长速度,在各产业类别中位居前茅。印刷复制业的增长速度虽低于数字出版,但同样高于全行业增速。出版物发行总产出的增长较为缓慢。
就新闻出版细分领域新增价值创造而言,2010年,图书、期刊、报纸、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数字出版合计占新闻出版业总产出的20.0%、增加值的25.8%、营业收入的20.2%、利润总额的26.9%,在增加值中所占比重高于在总产出和营业收入中所占比重,这反映出六大出版产业类别较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等其他新闻出版产业类别具有较强的新增价值创造能力。
就新闻出版细分领域所占比重而言,在图书出版、期刊出版、报纸出版、音像制品出版、电子出版物出版和数字出版中,数字出版、报纸出版和图书出版的总产出、增加值和营业收入位居前三位,数字出版占六类出版总产出、增加值和营业收入合计的比重分别为41.5%、32.1%和42.1%。
数据透析2010年产业特征
报告对2010年新闻出版产业的产品结构、产业结构、地区结构、企业法人情况、集团与图书出版单位总体经济规模综合评价等方面进行了深入分析,从统计数据的角度记录2010年新闻出版业发展的特点。(下转第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