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国家重点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出版规划》由11个子规划组成,其中“古籍出版规划”增补项目和“辞书出版规划”增补项目分别纳入《2011~2020年国家古籍整理出版规划》《2013~2025年国家辞书编纂出版规划》进行专项管理,“民文出版规划”增补项目与国家民文出版项目库相衔接,统一部署。经过此次调整,《2011~2020年国家古籍整理出版规划》确定增补项目8个、撤销项目21个、变更项目2个;《2013~2025年国家辞书编纂出版规划》确定增补项目1个、撤销项目13个;国家民文出版项目库确定增补项目74个。
关于国家重点出版物出版规划调整项目,通知要求,各省级新闻出版局和中央在京出版单位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管理,做好跟踪指导、政策保障、督促检查、科学评估,确保各出版单位按时高效完成规划项目出版工作。各承担规划项目的出版单位要把好内容导向关、出版质量关。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做到人员(项目负责人、责任编辑、作者或主创人员)、资金、时间“三落实”,严格遵守重大选题备案等出版规定,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切实抓好组稿、编校、印发等各环节工作,确保规划项目的出版品质、品位和品格。(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