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制定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列入本届五年立法规划。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按照中央的要求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牵头组织起草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在多次听取有关部门关于立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深入实际了解情况、组织有关同志和专家学者认真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形成了法律草案稿。社会公众可以将意见发送至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电子邮箱,也可以寄送至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