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早在1990年,我国就制定了《著作权法》,并经过两次局部修订,但20年过去,《著作权法》亟需随时代的发展修改完善。据北京高法调查统计,近十年北京市法院审理的网络著作权案件快速增长,2010年,北京市法院受理一审知识产权纠纷案件8923件,同比上升42.49%,网络著作权案件占了很大比重。
对当下众多的网络侵权行为,亟需从立法开始,将网络侵权的种种表现写入法典。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在不久前明确说明,国务院已经把著作权的修订纳入到立法计划中,什么时候需要全面地修订这部法律由全国人大审定。
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副总干事林涛在接受采访时介绍说,修改《著作权法》的调研工作业已启动,各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社会中介组织和一些相关单位也在积极促进修法的进程。(马 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