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认为,增值税新政使互联网提供的各项服务完全享受不到由较低增值税率带来的巨大好处。同样卢森堡实行比5%的最低税率还要低的3%的电子书增值税率,并不符合相关标准与指令。
欧盟司法法庭表示,已在最近的一次审查判决中对电子书应征收多少增值税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其中涉及的仅是通过磁盘存储器(如CD-ROM)进行传播发行的电子书。这次判决完全遵循税收中立性原则,同时与消费者的体验感受相一致,即如果两种类型的商品能视为相似物品的话,那么它们就不能采取两种不同的税率标准。 (李艺萌/编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