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博(中国财经出版传媒集团营销中心打盗维权部主任)
某大型会计论坛案件是我集团遇到的规模较大、粉丝数量最多的侵权系列案件之一。该论坛是会计考生圈知名的学习交流论坛,以资料全、更新快著称,开设多年,粉丝数量超60万人,不仅被考生圈熟知,甚至被一些考试机构老师推荐,还开设多个与论坛配套的系列微信公众号。论坛版主未经授权传播由我集团出版的会计教材的电子书,在电子书内加注该论坛水印,甚至标注“全网首发”。我们在维权过程中发现,部分其他侵权者的电子书也从该论坛下载,再上传到自己的网络账号中用于传播。
经梳理,案件存在以下难点:首先是确定论坛和各公众号的运营者。这些主体隐藏在网络背后,相比其他侵权主体较为明确的案件,本类型案件无法第一时间起诉侵权方,因此在固定证据后,需先通过诉讼、发函等方式确定被告身份,而后再正式起诉侵权方。其次,该系列案件涉及主体数量较多,需要厘清每一个被告实施的侵权行为,以及论坛和各个微信公众号、微信用户之间的关联方式,在证据保全方面较为繁琐。此外,不少被告无法联系,送达方面遇到困难,公告送达会拉长诉讼周期。
最终,在我集团起诉后,论坛删除了电子书。目前该论坛基本处于关闭状态,通过诉讼手段遏制了该论坛的常态化侵权势头。法院基本顶格支持了权利人诉求的经济损失数额,突破了一般公众号侵权案件千字60元的普通赔偿标准。本案公众号在行业内有一定的影响力,案件胜诉必然给效仿者以警示作用,打消侵权积极性。
由此案件,我们总结出两方面的重要经验。一是深挖细节的经验。本案存在多个微信公众号,其中一个“主号”存在公众号转让的情况,受让人在接手该公众号后并未及时断开与论坛的链接,因此我们把受让人也作为被告带入诉讼,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虽然法院判令此被告承担较少的赔偿金额,但由于该被告的介入,查明了该主要公众号的转让费达到80万元,印证了该公众号通过侵权传播电子书引流并变现的盈利模式。最终,本系列案件的总判赔数额高于公众号转让款,打击了侵权人靠公众号侵权牟利的积极性。二是争取较高判决金额的经验。由于我社被侵权的情况多,难免提起的诉讼数量较多,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有一种“批量维权”的印象和错觉,因此在判赔金额方面,会存在“打折”和“机械”的情况,尤其针对自然人被告,法院通常不会作出金额较高的判决。但本系列案件的判决金额表明,即使被告是自然人属性,但在明显异于普通案件侵权情节的情况下,法院会考量主观恶意、传播范围以及侵权获利等情况,突破一般案件标准进行裁量,一方面对于权利人合理维权是个鼓励,另一方面也严厉打击了侵权方,给其他潜在侵权者树立了典型。
目前对于出版机构来说,“打盗维权”仍存在难点。一是盗版违法成本太低,维权成本太高。制作盗版书的成本主要是纸张和印刷,但出版社维权主要通过民事诉讼,需要产生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差旅费、调查费等费用,一个案件要5000元左右的必要费用开支,而法院判决过低。我集团接到的最低判决,一个案子仅有500元赔偿,导致维权还亏钱,不维权还不亏钱的尴尬局面。过低的判决降低了侵权人的违法成本,不管是盗版书还是抄袭书,一本书判决赔偿几万元,卖盗版书、侵权书能收入几十万元甚至更多。二是侵权形式多元化,纸质盗版书、电子书、抄袭书,甚至抄袭的学习资料,造成取证困难。三是出版机构没有执法权,只能依托市场监管部门和执法部门处理相关事宜。四是某些平台监管不力,偏袒售假店铺,对入驻的售假店铺审核不严格,导致大量假执照入驻,这些店铺疯狂售假、不应诉,等诉讼判决后,因使用假执照而无法追究到实际侵权人。另外,一旦起诉某平台售假店铺,无法通过平台冻结售假资金,实际侵权人不被追踪、追责,逍遥法外,导致盗版书泛滥成灾。(靳艺昕 采写/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