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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动漫报》创刊
  商报讯  新闻出版总署新近批准创办的《动漫报》,在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期间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该报创刊发行。新闻出版总署规定《动漫报》的办报宗旨为:“坚持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原创动漫品牌,报道动漫业界资讯,引领动漫产品消费,促进动漫产业健康发展。”

  据悉,由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主管、河南销售与市场杂志社有限公司主办、河南动漫报业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的《动漫报》,是全国第一张动漫类报纸,填补了我国此前没有专业动漫类报纸的空白,同时揭开了动漫报纸、杂志、图书出版、卡通频道、动漫网站等多种媒体竞合的序幕。在新闻发布会上,该报与中国出版集团中华动漫资源库、我国台北内湖科技园以及美国、日本、韩国、荷兰的多家出版企业达成动漫版权进出口协议,签署合作协议,标志着《动漫报》创刊伊始即迈出“走出去”步伐。

  原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主席于友先,中国图书对外推广计划工作小组办公室主任、中图公司党委书记吴伟等出席发布会。目前该报订户已达20万个。(方 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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