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书的责任编辑在通读书稿后认为该作品通篇反映出主人公晴秀在妻子和情人之间来回摇摆、举棋不定的情感轨迹,书稿中处处蕴含着对主人公婚外恋情赞赏的情感色彩,缺乏正面的、积极的社会意义以及健康向上的审美情趣。多处细节描写存在低俗之嫌。在与作者反复讲解出版政策后,作者仍不予修改,沈阳出版社于2011年9月对该书稿进行了退稿处理。
2012年5月,作者王笑然以“沈阳出版社违约”为由将沈阳出版社诉至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沈阳出版社“履行出版合同”。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并于2012年7月16日开庭审理了此案,并于今年7月20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决驳回起诉,维护了出版政策的权威和尊严。(刘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