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堵疏结合惩治盗版新乱象
  ■中国出版传媒商报记者 刘志伟

  “盗版”是令业内同仁头疼不已的老问题,几年间,伴随着网络技术的运用、盗版手法的升级,又衍生出不少新现象和新挑战。甚至盗版图书的销售,业已从线下转移到线上,危害日益严重。因而,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才会特别规定“销售平台将承担连带责任”,本报的《〈新消法〉出台出版社打击网络盗版迎曙光?》(链接:第2031、2032期合刊第3版)已专门对这一条款进行过解读。此次,中国出版传媒商报记者将目光聚焦于业态变迁的大环境之上,并与多位有关负责人,就出版企业防盗、打盗的新举措,交换了看法和意见,希望给予业内同仁带来更多的启发。

  打不如防:压缩盗版利润空间

  一家少儿类出版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该社“印量超过2万~3万的图书都会被盗版”,不法商贩的嚣张之势由此可见一斑。尽管盗版现象猖獗,但相应的维权行为却显得并不积极,江西美术出版社第四编辑室编辑窦明月苦笑,“我们从不打击盗版,因为成本太高”,这样的无奈心声颇具代表性。尽管如此,但“作为权利人,如果连自己的权利都不去维护,还有谁来替你维权”?人民文学出版社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宋强的发问可谓一语中的。

  正因有所坚持,还是有不少同仁围绕打击盗版、防止盗版两个层面使出浑身解数。2013年11月,人民交通出版社联手交通运输部公安局展开了一系列打盗行动,其中《安全驾驶从这里开始》的正版使用情况得到有效保障。据了解,该社在部分省份建有属地律师监控盗版网络,并主动跟进,对重点地区开展检查与暗访工作,与各省“扫黄打非”办公室部署打击盗版专项行动,如此种种都应给人以启发。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则制定了明确的奖励办法,并建立专门用于打击盗版行为的奖励基金。对于协助打击盗版,及时提供印制、销售盗版图书重要线索及证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重奖。该社就曾对一些案件的举报人颁发过几万元到几十万元不等的奖励,其中有一笔举报奖励更是高达36万元。

  “打不如防”的理念同样值得提倡。针对印厂方面,不少出版单位采取分厂印刷的方式——封面、扉页、正文以及装订各个工序分开在不同的印厂完成,相互形成制约。为了避免出现盗印,人民文学出版社在印刷《哈利·波特与凤凰社》时,特别加强了胶片管理。其与印厂签订协议,如若后者在新书上市之前泄露机密,将要有责任赔偿300万欧元。因此,印厂禁止工人携带录音机、具有拍照功能的手机进入工厂,杜绝苗头。

  北京大学出版社第五图书事业部策划编辑陆建华建议,“在制作环节和定价环节中可以最大限度降低盗版出现的可能性”。他举例,《元照英美法词典(缩印版)》在保证品质的情况下,控制成本,使盗版没有利润空间,维护了正版市场。“具体来说,《元照英美法词典》旧版本未经缩印,有3000多页,定价380元,而在法学院校广为流传的盗版不足百元。2013年年底出版的缩印版在开本、排版进行大幅改革,现在只有1000多页,定价168元,电商折扣后的价格121.8元,与盗版的价格不相上下,以前贩售盗版词典的书商现在基本上都只进《元照英美法词典》的缩印版”。相似的,不乏有出版社在装帧设计上做足功课,商务印书馆的辞书,就经常采用镭射防伪标识、水印防伪、防伪油墨等叠加的综合防伪手段,虽然不能完全防盗,但可以增加盗版的难度与成本。此外,在内文铺底纹、挂网、采用多彩版面均是防盗的有效措施。

  提升“附加值”的做法,则成为了另一种常用的防盗手段。据人民卫生出版社编辑蒋京介绍,该社的本科临床医学、高职高专护理等品教材,其配套光盘的内容均已放在网上,读者需刮开正版图书的激活卡,方可激活网上内容。此前,磨铁图书策划《诛仙6》,与腾讯公司合作,随书赠送总价高达200万元人民币的“诛仙QQ秀”,以防盗版,都是同样的道理。

  值得一提的是,在利用新技术方面,广州市版权局近期力推一款名为“广州版权”的手机应用,其中的“正版扫一扫”功能,即通过摄像头扫描图书的条形码,将有关信息与正版图书数据进行比对,从而分辨出是否为盗版。该功能的后台收录了中国版本图书馆自2006年至今共140多万条图书在版编目数据,并会不断增加,今后还会增设出版物黑名单特征资料库,可以有效地帮助读者进行正版查验。

  共享误区:加剧线上盗版恶化

  上文所述的盗版现象,还主要体现在传统渠道和传统手法上。近年来,利用网络传播、销售盗版图书的现象屡禁不止。由于渠道分散、手段隐蔽、取证困难,出版社想要维权困难重重,“网络盗版”对业内同仁而言已是如鲠在喉。

  新书,往往成为网络盗版的重灾区,靠点击付费的网络文学首当其冲,其间也不乏卖场里热销的品种,甚至是冷门的小众读物,叫人感慨盗版的时效性之强、覆盖面之广。夸张的是,淘宝网甚至出现了“扫描图书”等名目的店家,专门提供相关“服务”,只需0.5元、1元不等就可以买到图书的扫描版本。此类“扫描图书”价格比正版便宜,品质比盗版优秀,因而大受追捧。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法律事务部主任李晶提到,对于淘宝网这种只充当第三方平台角色的情况,其通常采取直接投诉的方式;对于数字运营商本身就是侵权主体的情况,则直接采取发送律师函、诉讼等方式处理。这两种方式是各家出版单位较为常见的维权手段。

  不仅仅是纸质图书,具有相似遭遇的还有音像出版物。农业教育声像出版社发行部主任王文峰介绍,“我社在央视农业频道有‘农广天地’栏目,不少网站盗播视频,甚至销售盗版内容合集的光盘”,监管和查处难度极大。特别是央视网还有“一键转载”功能,反倒为盗播提供了便利,“着实让人崩溃”。特此,“出版社正就这一功能与央视网展开交涉”,着眼于这类细节,对维权而言显然也很重要。

  然而,需要指出的是,“网络盗版”、“扫描图书”、“盗播转载”等现象的出现和兴起,其中既有非法牟利的“商业行为”,也有处于私人理由(如共享)的“自发行为”。对于前者,此类侵权卖家规模小,出版社为此大动干戈打官司,反而得不偿失、进退维谷;对于后者,又极难问责,“出版社只能和提供扫描图书下载的平台沟通,最多是把侵权文件的ugc删掉,追溯根源则不可能”。译林出版社宣传主管于伊莎如是说。

  谈到维权效果,众多受访者的普遍态度是“不容乐观”。以新浪网旗下的“爱问共享资料”为例,新浪网自身的监控即呈起伏状态,“我们甚至觉得它没有进行对上传文件进行过版权审核,更谈不上惩戒措施了”。而且,上海译文出版社提到,网络上流通销售着不少译文版图书,以1998年出版的《狄更斯文集》为例,参与该文集翻译的部分译者版权合同已经到期,此类图书到底是侵了译者的权利,还是侵了出版社的权利,仍需要进行仔细梳理,因而出现了维权上的新疑惑。

  诚如京东集团图书音像事业部高级总监杨海峰所说,“新消法”将促使销售平台加大对盗版销售商家以及盗版销售图书的管控,将对打击盗版起到重要作用。但是,这一法律条例还主要是限制“商业行为”层面的“网络盗版”。针对“自发行为”层面的“网络盗版”无论在鉴定还是约束上仍存在许多艰难,甚至还要牵扯到网络的开放和共享等论争之中。对于出版社而言,即便某些传统利益可能受损,也应努力发现随之而来的新利益和新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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