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推动影视产业发展,采取对重点影视项目直接补助方式,项目征集、遴选、评审工作由中央宣传部牵头负责;推动对外文化贸易发展,采取对文化服务出口后奖励方式,项目征集、遴选、评审工作由商务部牵头负责。
在申报内容上,推动影视产业发展项目重点支持用于增强文化自信、保障国家文化安全的重大革命历史题材,反映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取得重大成就和宏伟业绩题材的重点影视剧。推动对外文化贸易发展项目,对列入《2017~2018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目录》且在2018年1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具有较好文化服务出口业绩的企业,根据其期间内文化服务出口额按比例予以奖励。
《通知》还在时间安排上进行了规定。(芮 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