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全国两会特别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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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直播等方式促进文化事业发展

  ■张颐武(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

  近年来,代表着新型文化消费方式的网络直播和短视频等快速发展,已成为满足人民群众文化消费需求、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在数字化时代,文化事业单位和文化艺术从业人员需深度利用直播、短视频等数字化媒介,培育“线上+线下”一体化的文化消费新业态,助力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

  文化事业单位为丰富群众文化生活起着重要作用。但一些地方文化事业单位如艺术院团、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等尚未能充分释放潜力,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传播和影响有限,事业发展有一定的瓶颈,吸引公众参与不够。二是发展困难,单位依赖财政资金投入,财政投入不足直接影响其发展。三是人才发挥受限,部分单位由于财政紧张编制缩减。四是基础设施亟待提升。部分以艺术院团为代表的文化事业单位,缺乏排练、演出所必需的演出场地等基础设施。基于此,提出以下建议。

  建议文化事业单位探索包含直播等多元化模式,更好服务社会。艺术院团等艺术文化事业单位可积极开展个人、团体演艺直播并通过短视频传播等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获得直播打赏收入;建议文化事业单位结合现有文化资源,开发有鲜明文化特色的文创产品,并通过直播拓宽销售渠道;建议文化事业单位积极与互联网平台、有成功直播经验的同类单位、政府、网络平台进行结对合作、跨界合作。线上线下实现进一步的融合,让线上的直播、短视频等方式更好地服务于文化事业单位的运作。

  建议文化事业单位将直播实践纳入人才培养与考核体系。建议引导文化事业单位重视对人才直播技能的培养和激励,加大对于直播的支持,可与高校、研究机构、直播平台建立合作关系,引入直播导师、直播资源,建设直播实践场地。通过直播考核筛选出一批直播人才组建传播矩阵,通过线下演出、讲解活动等形式,吸引KOL线上粉丝前往线下进行文化消费。已有实践表明,部分文化文艺人才能够通过直播打开社会知名度,获得更广阔的职业发展空间,同时也为单位带来更大的影响。同时,文化事业单位应合理分配直播打赏所得,持续将部分收入用于激励直播领域的优秀人才。

  建议文化事业单位、政府、互联网平台等各方共同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直播品牌。建议引导文化事业单位与当地其他单位、政府、旅游企业、直播平台建立常态化沟通合作机制,形成合力,深入有地方文化特色的实景地区开展一系列地方文化直播活动,如“实景文艺演出直播”“直播走进古镇”“在线体验非遗”等,打造地方文化直播品牌;建议各方充分利用直播平台的本地生活服务功能,联合在直播间推广地方文旅产品、特色餐饮、休闲娱乐服务等,促进文化与旅游产业的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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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直播等方式促进文化事业发展
进一步完善古籍工作项目评价与人才奖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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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出版传媒商报全国两会特别报道02以直播等方式促进文化事业发展 2024-03-15 2 2024年03月15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