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版传媒商报讯 近日,国家新闻出版署印发《国家印刷示范企业管理办法》。
《办法》提出,国家印刷示范企业分为4类。一是保障支撑类。积极承担党和国家各类重点印刷任务,承印重大主题出版物、中小学教科书、各级党报党刊和重点应急印刷品等的印量占企业总印量的30%以上。或主动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战略,深化落实北京、长三角、珠三角印刷业升级指南要求等取得实效。二是创新引领类。坚持创新驱动,主动开展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研发投入行业领先,创新成果转化率高,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企业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稳定增长。积极参与印刷关键核心技术及装备器材的研发和应用。三是智能制造类。落实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建成数字化车间或智能工厂,实现印刷数据自动采集和驱动管理决策,形成智能制造系统集成架构,具备智能化生产加工能力。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数字技术,较好实现印刷加工数据交换平台、互联网服务平台等应用和迭代。四是专业特色类。发挥“专精特新”优势,细分领域专业化特色突出,精细化管理运用到生产服务全流程,特异化竞争能力持续提升,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广泛应用,成为各具特色、优势互补、富有活力的产业增长点。
国家新闻出版署每两年组织开展一次国家印刷示范企业的评审认定。(邸 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