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列明了国有资本金注入支持的三个重点方面:
一是落实国家重点文化发展战略。支持中央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支持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造,组建成立集团公司,壮大企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中央文化企业发展。解决中央文化企业改革历史遗留问题。
二是推进文化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促进中央文化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支持文化科技创新,整合广电网络资源,建设知名文化品牌,提升版权资源价值。加大“文化+”创新力度,推动文化与旅游、体育等紧密融合,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新型文化业态。
三是调整文化领域国有资本布局结构。以资本为纽带,支持中央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并购重组。支持文化资源与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有效对接,整合优质文化资源、平台和内容。支持中华文化“走出去”,扩大对外文化贸易和文化投资,打造外向型骨干中央文化企业。
《通知》还对国资预算编制与执行、绩效管理与决算、预算支出报送等作出具体要求。(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