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提示:(1)整理方式主要包括点校、注释、今译、影印、汇编、索引、书目等,研究著述不在申报之列。(2)申报项目须已签订出版合同且收到书稿、列入2016年度出版计划,并可保证在2017年3月底前出版。(3)专业古籍社和具有古籍出版范围的其他出版社,申报项目不超过20种;非专业古籍社申报项目不超过5种。(4)已资助项目如新增子项目也须重新申报。(5)在出版环节已获得中央财政性基金(资金)资助、在2016年3月底前已出版或少数民族文字的项目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