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岩(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近年来,我国互联网行业高速发展,新媒体发展迈入关键变革期。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50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2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10.51亿,互联网普及率达74.4%,其中短视频用户规模为9.62亿,占网民整体的91.5%。伴随着移动互联网和智能手机的提速普及,网络内容生产已经从PGC模式(专业生产内容)演变为PGC与UGC(用户生产内容)共存模式,各类新媒体平台成为人们获取资讯和表达情感的重要渠道。
短视频成为重要的信息传播方式,以碎片化传播为形式特点,融合新闻资讯、时尚潮流、幽默生活等内容。但同时,为追求快速传播和流量变现,以低俗、猎奇、色情、暴力等内容吸引受众的行为大量充斥现有网络空间,内容低俗化、缺乏准入门槛、自我审查机制不健全、缺乏未成年人分级保护等多重隐患日渐凸显,平台内容质量与网络安全问题日益严峻。
为更好地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提高全民道德水准和文明素养,增强人民精神力量,营造健康良好的网络文化氛围,促进行业良性发展,我建议:
一是加强舆论引导,提倡和保护优质内容。推动传统主流媒体与新媒体深度融合,积极运用新兴技术,搭建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平台,以符合互联网话语特点和受众习惯的方式,发挥主流媒体在新媒体空间的舆论引导作用,提高新媒体内容产出的公信力和影响力。相关部门可考虑设置专项奖励或资助,选拔、鼓励高质量水准和具备中华文化特色的“出圈”优质作品及作者。加强平台创作管理和版权保护,维护原创作者权益。用好新闻媒体、图书出版等行业“国家队”和主流平台力量,鼓励更多高水准内容产出者入驻各类新媒体、短视频平台,以喜闻乐见、深入浅出的方式传播更多具有文化内涵和思想深度的内容。
二是健全法律制度,加大对恶性事件和违法违规行为的追责和惩处力度。加强新媒体监管立法,制定内容质量标准,进一步明确新媒体的监管主体、监管方法及内容传播责任。依法依规对各类新媒体企业、社交平台、公众账号等实施管理,建立道德评估体系,对造谣传谣、网络诈骗、非法盈利、侵害他人权利以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宣扬极端主义、歪曲历史等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依法惩处,对于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营销、炒作、传播行为予以严肃追责。
三是加强准入管理,提高新媒体从业人员综合素质。目前我国针对新媒体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审定和认证存在较大空白,相关专业技术证书市场鱼龙混杂,加强新媒体编辑、数字编辑、平台运营人员等人才队伍建设,是促进该行业可持续发展、提升产出内容品质的有效手段。应尽快出台相关政策,通过职业资格考试、认证等方式,设置从业门槛,明确从业要求,规范职业操守,加强对相关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提升其文化修养和职业素质。对普通用户、个人产出者和自媒体等,可将培训设为其入驻平台或发布内容前的必要环节,通过在线学习等方式,普及行业知识,树立正确价值导向。
四是逐步建立分级制度,筑牢青少年成长精神防线。当前我国19岁以下的青少年网民人数达1.86亿,占网民总人数的17.7%,这一代青少年生来便沉浸于网络环境中。大数据算法推荐和碎片化的强刺激,很容易使心智尚未发育健全、自控力较弱的未成年人沉迷其中,长此以往会影响其认知结构;而大量低俗、泛娱乐化的内容更易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影响其价值观的形成。建议在各类新媒体网络平台逐步推进内容分级制度,加强发布机制和内容审核监管,为青少年营造良好的网络文化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