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晶明(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坚守中华文化立场,提炼展示中华文明的精神标识和文化精髓,加快构建中国话语和中国叙事体系,讲好中国故事。要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国际传播效能,形成同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相匹配的国际话语权。
近年来,网络文学、视频等基于互联网传播的新文化形态,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发展。《2021年中国网络文学出海报告》显示,中国网络文学日益受到海外读者的关注,输出作品逐年递增,市场空间持续拓展,逐渐覆盖东南亚、北美、欧洲等诸多区域,成为中国文化出海的新渠道。中国网络文学在出海扬帆的过程中,其国内发展却一直遭受盗版困扰,盗版平台、搜索引擎和应用市场被称作是压在网络文学行业身上的“三座大山”。过去十多年来,在政府主管部门的大力整治和网络文学行业的集体努力下,网络文学盗版侵权形势得到遏制,营造了良好的版权环境。
为持续夯实网络文学的版权治理成果,为推动文化出海创造更好的生态环境,特提出以下建议:
推动落实“黑白名单”制度,定期公示侵权盗版网络服务商“黑名单”。国家版权局2016年出台《关于加强网络文学作品版权管理的通知》,指出要建立网络文学作品版权监管“黑白名单制度”,适时公布侵权盗版网络服务商“黑名单”和重点监管“白名单”。建议相关主管部门尽快推动“黑白名单”制度落地,向各大网络文学平台定期征集并公开重点作品监管名单;要求搜索引擎、浏览器、应用市场等网络服务商采取必要措施强化对“白名单”作品的版权保护,并对盗版侵权整治不力或本身存在盗版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商进行“黑名单”公示。
充分认识网络文学的产业价值,提高盗版打击和惩赔力度。当前,相关法律对网络文学盗版侵权行为的刑罚力度相对较低。2021年扬州一起判例显示,被告人通过复制网络小说侵权牟利80多万元,最终因犯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非法所得与罚金存在巨大悬殊,难以对侵权人产生震慑效果。根据国家版权局《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原创作品的基本稿酬标准和计算方法为每千字80~300元,与作者本身的投入相差甚远。建议相关主管部门重视网络文学的产业价值,推动惩罚性赔偿制度在网络文学领域的落地,提高盗版侵权行为的违法犯罪成本。
提供专业力量,支持中国网络文学企业跨境维权。目前有一大批注册在境外的文学翻译类网站,大量翻译国内网络文学作品,以谋取网站流量、广告收入和其他经济收益,阻碍了中国网络文学海外市场的开拓与发展。受海外取证难度大、侵权内容监控难、小网站打击难等因素制约,中国网络文学企业进行海外维权的成本和压力极高。建议相关主管部门组织专业的机构和服务支持单位,协助中国网络文学企业在海外进行维权。一方面,通过官方交流等形式,加速与海外主要市场达成知识产权保护共识,与相关司法管辖区域建立有关互相承认与执行的协议;另一方面,提供谈判、司法等专业力量,帮助中国网络文学企业跨境维权,必要时对在海外发起的法律诉讼予以支持和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