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6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在2014CPCC中国版权服务年会上揭晓“2013CPCC十大中国著作权人年度评选”结果。
2.27由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中国电影家协会共同发起影视版权产业联盟在京成立,旨在推动以DCI(数字版权唯一标识符)体系为核心的数字版权嵌入式服务在影视版权产生、流转、维权活动中的推广和应用。
6.6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宣布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及其修订说明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更适应时代需求的《著作权法》有望出台。
6.12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四部门启动第十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剑网2014)。截至年底,三次行动成效卓著。
6.12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影视作品维权委员在京宣告成立,旨在联合各方力量共同打击影视作品及相关产品的侵权盗版。
7.4乐视起诉小米盒子盗播其《后宫甄嬛传》等10部影视作品的案件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胜诉。暴露出互联网电视热兴当下的版权保护问题。
7.16《2013年中国网络版权年度报告》在2014中国数字出版年会上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发布。报告显示,我国网络版权的保护、运营、环境持续改善,但挑战不少。
8.31第21届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落幕。本届图博会共达成版权贸易协议4346项,其中引进1752项,同比增长11.1%;输出2594项,同比增长24%;引进版权与输出版权比为1:1.48。
9.15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与中国国家版权局共同主办,成都市人民政府、四川省版权局协办的2014年国际版权论坛在成都举行。会期两天,达成多项成果。
9.17“第五届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在成都召开,这是自2008年起,版博会首次在北京以外的城市举办。
9.17国家版权局首次就版权社会服务工作召开专题会议。会上,福建省厦门市被授予“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称号;18家单位获“全国版权示范单位”称号;4家园区(基地)获得“全国版权示范园区(基地)”称号。
10.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是日起实施,让网络、新媒体环境下的侵权责任更清晰明了。
10.20全国首个陶瓷艺术设计版权交易平台在江西景德镇陶瓷学院启动,致力推动陶瓷版权保护和产品推广。
10.23第十届海峡两岸图书交易会闭幕,两岸出版机构现场签订15个出版合作项目,达成286项图书版权贸易,实现征订和零售总码洋2653万,均创历届之最。
11.1《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正式实施,着眼保护文字作品著作权人的著作权,规范使用文字作品的行为,促进文字作品的创作与传播。对广大著作人而言,该办法最直观的结果是文字更“值钱”了。
11.2为期8天的贝尔格莱德国际书展落幕,由71家出版社组成的中国主宾国展团实现版权输出141项。
11.15“第七届中国版权年会”在京举行,会议聚焦大数据时代的文化与版权。
11.18经国家版权局批准,西部地区唯一一家国家级版权贸易机构——西部国家版权交易中心与华中国家版权交易中心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跨地域整合版权资源,共同打造国家级版权产业交易服务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