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书作者许章润颇具诗意地阐释了《汉语法学论纲》一书的由来和指向;於兴中接着谈到了他对汉语法学在世界法学话语体系中位置的认识;王人博则认为该书最大的意义就是四个字——“汉语法学”,并举例展现汉语法学所面临的急迫问题。
《汉语法学论纲》一书,从中国文化命意的深度和高度,怀揣着家国情怀的现实和忧思,以学术的敏锐和严谨,挖掘了中国古代传统法律文明背后的价值思想脉络及其与现代法学的转轨对接途径。其中,“汉语法学论纲——关于中国文明法律智慧的知识学、价值论和风格美学”一文,计12万字,全文发表在《清华大学学报》,在1949年后的学术期刊界一次性发表的长文中尚属首例。
正如有学者评价的,《汉语法学论纲》为法学界开了个很好的头,但更重要的是,它不光是与法学有关,实际上这种关怀是与中国的前途、中国的学术整体有关的。 (晓静)
《汉语法学论纲》许章润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年12月版/45.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