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图书不是普通商品,它担负的社会责任不言而喻。这就意味着图书的产销离不开中宣部、文化部、教育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相关部门的指导,而书业广告主的宣传资料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到这些。带着这些困惑,我推开了海淀区工商局广告科的大门。接待我的是一位中等身材、微胖、五十岁上下的执法人员,大沿帽底下是一张平和、处事不惊的面庞,右手手背上已经过早地长出了两颗老年斑。他就是张亮,是我有生以来和工商局打交道的第一个人,其是一个原则性很强,又极具灵活性、善于换位思考、乐于助人的人。
他首先强调,《广告法》绝不能违背,即使有些规定合法不合理。接着他又教我如何维持广告资料的原意又规避违法用语的技巧。几天后又专程到报社给我们全员讲授《广告法》及其应用。这以后,我每遇到难题,总是打电话向他请教,甚至拿着设计稿件请他定夺。在他的帮助下,6年来,商报广告没有出现任何问题,且获评“最受广告主广告商青睐的行业报”。
一年前,张亮退休了,接他工作的人李军和他一样。我钦佩他和他们的工作风范。
(刘振和)